关于汇算清缴事宜提示如下: 1、请不要乱填写免税收入及无事实依据的税前扣除,税务局会核实,若为虚假信息,会影响个人信用。请务必重视。 2、关于大多数补税的情况解释:若一个年度内存在一家以上的公司发放工资,且年度的应纳税额超过36000,一般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都是要补税的。 新个税法每月预扣的个税是按公司逐月累计计税的,若中途换了公司(包含集团内部跨公司调动)就又从0开始累计,又从低税率开始预缴个税。但是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,就要合并一起累计计税。 所以会导致补缴税额。这个也是新个税法的特点。请大家知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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